民国二十三年(公元1934年),县长程廷恒组织编纂的《大名县志》(包括魏县),是大名旧志中体例较完备、内容较全面、资料较翔实的一部志书。1990年,大名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本着“古为今用”、“推陈出新”的原则,对程本《大名县志》进行了断注。原本通篇无段落、无标点,又是文言文、繁体字,断注本进行了分段、标号,使用标准简化字(人名除外),并加了上千条注释,使旧志条理清楚,通俗易懂。旧志原装两函,分十六册装订,均为竖排文字。断注本分上、中、下三册装订(原l一5册为上册,6—11册为中册,12—16册为下册),并改为横排文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