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料长编,又直称长编,是编写著作前,把搜集来的各种资料按成书的体系编辑而成的汇辑,由北宋司马光主编《资治通鉴》时所创。方志的资料长编可作如下表述:方志长编是在资料基本齐全之后,对经过加工整理、鉴别核实的资料,根据编志的需要,按照志书纲目的结构层次,编纂而成的资料汇集。
长编和整理资料常用的一般的资料汇编不同,和志书初稿也不一样。
资料汇编是将与本志有关的文章、文件等原始资料,基本按其原貌简单地汇集在一起,或仅作粗略的分类与简单的删节;而长编需要对资料进行较大的删节、筛选等加工,按纲目层次和撰写的顺序进行编排。汇编仅取材于文字资料,长编还包括经过整理的口头和实物资料。一般说,汇编不用编者的语言,全用原始资料,便于保存和参考。长编的作用主要是为编写志稿备料、打基础。
初稿是按志书的总体设计和成书的要求,完全用撰著体编写而成的志书雏形,一般说与成书已很接近,经过不太大的加工就成为定稿。相比而言,长编仅是志书初稿的资料基础,资料带有一定的原始性。
通过对长编与资料汇编和初稿的对比可以看出,长编是孕育志稿的“坯胎”,是从原始资料过渡到志稿的“桥梁”。它既带有原始资料的痕迹,又明显地与资料汇编不同。它已粗具初稿的轮廓,又与初稿有着不小的距离。它是志书坚实的基础,是保证志书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。
编辑资料长编是整个修志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步骤,其意义:为撰写志稿打下基础;为编志者提供锻炼机会;为社会提供比志书更丰富的资料;为审稿提供资料依据;便于后继者熟悉资料。因此,一般说,编写志稿前应先搞长编,这是一个保证志书质量的重要步骤。但是,如果某一事物历史短,资料不多,编者又很熟悉,也可不搞长编而直接撰写志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