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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当前位置:大名博览 >> 史志书展 >> 志鉴常识 >> 21.年鉴大事记的体例

年鉴大事记的体例

发表日期:2011-7-7 13:54:24 作者:佚名 浏览数:

大事记的体例,实质上是指大事记的记述形式,也就是说用什么方式来反映大事。常见的有以下几种:

1)编年体。这是采用最多的一种,即完全依事件发生的绝对时间顺序按年、月、日记载,即以时系人、系地、系事予以记述。其长处是在时间上给人以完整的概念,便于考察同一时期所发生的不同事物之间相互制约的关系及其影响;其不足是一个事物往往被分割在几个不同的时间去记述,往往把事物弄得支离破碎,首尾不联贯,而且难以其事,没有记事本末体那样清楚。

2)记事本末体。即以事立目,一事一条。各条又以时间为先后叙其始末、发展、经过。这种写法的长处是集中记录了一些大事、要事,由于事件时间跨度大,则影响同一时间内并发的许多次要事件的横向记录。同时,记事本末体强调首尾联贯,以至于篇幅较长,使大事记与后面的其他栏目在内容上有重复。

3)编年本末体。即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,是以编年体为主,辅以记事本末体记述大事,对某事件集中于一处记其始末。此种体例在实际编写中运用较多,但两种体例混杂,不好把握,弄不好会有不协调之感,显得不伦不类。因此在实际运用中,要尽量以编年体为主,按照大事突出、要事不漏、新事不丢、琐事不录的原则来撰写大事记。在某些事例时间跨度不大,情况不是特别复杂,较易记述的情况下,可以兼以本末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