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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当前位置:大名博览 >> 史志书展 >> 志鉴常识 >> 22.年鉴大事记的收录原则

年鉴大事记的收录原则

发表日期:2011-7-7 13:53:45 作者:佚名 浏览数:

年鉴大事记收录的原则与年鉴条目选题相类似,要求大、全、新、准、精。

大。一般来说,大事应当是属于宏观层次的,具有全局性重大影响的。当然,有些事虽只发生在微观或中观层次,但其意义重大,影响深远,或具有特殊史料价值,或有重大教育意义,能为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、为当代和后代子孙从正反两方面吸取教益、有较大借鉴作用的,亦应作为大事收录。

全。凡符合大事收录标准的应全面收录。不全就会影响年鉴的质量,降低其价值。要做到大事不漏,新事不丢,既记工作成绩、建设成就、好人好事,也记存在问题、重大失误、灾害事故;既记发展,也记挫折;既记经验,也记教训;既记物质文明建设,也记政治文明、精神文明建设。这样可以让人们全面了解一年中发生的大事,以此作为考察研究的重要线索。

新。新是年鉴的生命所在。年鉴大事记要提供重要的新信息,要反映两上文明建设中出现的新事物、新情况、新问题,要注意观察、捕捉那些暂时还处于萌芽状态,但却代表了社会发展方向的新生事物。对文物、古迹等的东西,也要从新的角度去反应,如记它们的发现、发掘、修复、开发利用等新信息。

准。准确性是年鉴的基本立足点,若失去了准确性,也就失去了借鉴参考的价值。年鉴大事记要求实、准确,对每件大事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以及主要人物的活动,都要核实清楚,弄清其本末缘由,有依有据,如实地给予反映。要避免任何未经查实、似是而非、可能导致以假乱真的记载。还要注意避免大事记与年鉴中其他相应内容的矛盾。

精。年鉴大事记选材要精,文字要精。要选用最能说明事物本质的材料,文字要求高度简洁、明了。一事一条,每条只要把事件最主要的特征、实质记清楚即可,事件更为详细的全过程则放在年鉴其他相关部类介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