领导人活动情况、重大会议及决策、重大活动、外国友人的来访、行政区划变动情况、机构设置和重要人事更迭、重点建设项目(工程)开工及建成、创造发明、科技成果、重大比赛及评选情况、自然灾害及重大事故、首次出现的新生事物、其他大事要事等军要收录。
(1)政治类大事。副县级以上领导人的活动情况;县党代会、人代会、政协会的召开;全县性有重大影响的会议及重要决策;全县性有纪念意义的重要活动,与大名有密切关系或重大影响的市以上大事;县以上领导人来访、考察活动;局以上的机构设置及县级领导变动情况、局级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,行政区域的变动,领导机构的增减撤并等。
(2)经济类大事。即经济体制、运行机制的重大变革,大中型企业的创办或破产,新工艺、新设备的应用和新产品的开发,重大的经济成就或失误,国家、省、市级重点建设项目,对全县有重大影响的工程兴建或竣工等。
(3)文化类大事。获县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和获国家奖励及荣誉称号的成果,填补县内、外空白的发明创造。学校、医院、科研院所、文艺团体的建立或撤并,重大体育、文艺比赛,优秀作品和节目的获奖,文物考古的发现,名胜古迹的兴废,文化旅游设施的兴建等。在县级以上重大比赛、评选中获第一名或一等奖的赛事。
(4)其它方面的大事。即重大的自然灾害,重大火灾或交通事故,重大的刑事案件、民事案件、其他重大事件等。重要自然景观的出现。在全县首次出现的有影响的新生事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