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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当前位置:大名博览 >> 史志书展 >> 志鉴常识 >> 24.年鉴大事记的撰写要求

年鉴大事记的撰写要求

发表日期:2011-7-7 13:52:27 作者:佚名 浏览数:

撰写大事记最基本的要求是准确、明了、简洁。具体来说,就是做到六个要

一是观点要正确。撰写大事记要以辨证唯物主义、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,实事求是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貌,做到政治观点无错误,与党和国家的现行路线、方针、政策不相抵触。

二是取材要严格。大事记收录的必须是大事、要事。大事记取材既要广泛全面,又要按照标准严格选择,防止事无大小,逢事即记,把大事记编成了流水账,让一般的事淹没了大事。

三是内容要准确。大事记的内容必须真实、准确,时间、人名、地名、事实、数据都要核实无误。尤其是从报纸上摘录大事时,特别要注意不能把见报时间误做事发时间。

四是文字要精练。大事记要求以较少的文字记载可能多的信息。它与年鉴中的其他文体相比,要求文字更加凝练集中,不要冗长拉杂,尤忌长话、套话、空话。

五是叙事要明了。大事记所记述的事件不要求详尽,但要求明了。即使是几十个字一条的大事,也只须把时间、地点、事情的因果交待清楚就行了,不要过多阐述背景、意义等。慎用,杜绝夸张。按照大事记的时间概念分析,它所叙述的事件,属于现在时现在进行时。如用不记述,就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了完成时现在完成时。因为大事记是按照日期编排事件的,事件自然发生或完成于当天,使用二字,就变成当天之前的事情,自然就造成时间上的错误。因此,除非是补充叙述当天之前的经过、状况等情况,撰写大事记时,最好不要用二字。大事记的写法应该是朴实无华,简洁概括,要素完整,叙述得当,所以切忌粉饰、夸张的词语。

六是评价要客观。大事记记人记事要求客观公允。对于经济建设中发生的重大失误,在记述时要掌握好分寸,只要求如实写清失误所造成的损失情况,而对于造成失误的原因及其产生的后果则不要妄加评论。